推进全省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lnsjdgcxh 时间:2017-05-19
2017年5月16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政府礼堂召开了推进全省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传达了5月8日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要求全省建设系统遵循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总体要求,重点推动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还对公租房分配任务进行了部署。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同志作了讲话,副厅长潘学俊同志通报了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及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副厅长李海洋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要着力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大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把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重点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房地产去库存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会议强调,要把握形势,增强持续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要扎实推进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一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二要把推进城镇化与县城去库存相结合;三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四要鼓励支持农民工在城镇租房居住;五要积极推行棚改的货币化安置;六要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会议要求,全省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咬定目标不放松,市、县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棚改进度节点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三是棚改货币化安置要坚持"因时、因地、因城施策";四是夯实棚改的开工条件;五是加强调度督导。
会上,法库县、海城市、黑山县、朝阳县、兴城市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各市、县(市)住建委(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房地产、棚改工作相关处(科)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同志作重要讲话
省住建厅副厅长潘学俊同志通报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及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
省住建厅副厅长李海洋同志主持会议